2015年3月22日,在姹紫嫣红的春天里,鲁能巴蜀中学图书馆开放了!
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,从行政楼左边,同学们踏着石板铺就的弯曲小道,欣赏着似锦的海棠花和微波粼粼的小池,走进了宽敞明亮的鲁能巴蜀中学图书馆。啊,窗明几净,书桌簇新,新书林立,书香阵阵,同学们无不陶醉其间。
学校图书馆室内面积1300平方米,设置有300多个阅览座位。现有图书30000余册,涉及了哲学、经济、历史、文学等各个种类,同时学校已经安排出专项资金,迅速持续补充各类图书,更好为全校师生服好务。在杂志订阅方面,经过了反复斟酌,挑选了内容精彩、实用性强的杂志共138种。
来吧,亲爱的全校师生,相聚图书馆,畅享读书之乐!
为了创造理想的读书环境,现将图书馆相关管理规则附后,请大家仔细阅读,严格遵守,共同维护好我们的这一片读书天地。
图书馆开放时间:周一至周五8:30—18:30。(周六、周日开放时间待定。)
鲁能巴蜀中学图书馆管理办法
一、本图书馆对全校师生开放。
二、本图书馆提供图书、报刊的开架阅览服务,只供馆内阅读,不外借。
三、请爱护馆内卫生,不得携带任何食品、饮料入馆。
四、举止文明,合乎学生身份。
五、请保持室内安静,禁止大声说话,进入馆内将手机调为静音,不玩手机,不在馆内接打电话。
六、提倡阅读动笔笔记,但应将书包等私人物品放到存包处,贵重物品随身携带,遗失自负。
七、请爱护图书、报刊,不在书刊上乱写乱画,不私拿、毁损书刊,爱护公共设施,不在阅览桌上刻画、涂写,违者按《书刊及设备违规处理办法》执行,并视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罚。
八、阅读书籍、报刊后,放回原处,离座时将座椅收回桌边。
九、读者若有疑问或其他服务,请咨询本馆工作人员。
重庆鲁能巴蜀中学图书馆
二〇一五年三月
书刊及设备违规处理办法
图书馆的书刊资料、电脑设备、办公桌椅等是公共财产,应自觉加倍爱护,如有损坏和遗失等情况,应按下列规定赔偿。
一、书刊资料损坏、丢失
1.若出现污损、缺页、划伤等情况,视其情节轻重赔偿10-30元(书刊仍归本馆所有)。
2.若损坏严重,无法继续使用,则需按原价赔偿,并缴纳图书分编加工费5元。
3.书刊资料丢失,应及时报失,可用相同版本或经本馆同意的新版本书刊抵赔,并缴纳图书分编加工费5元,如无法抵赔需按原价赔偿并缴纳图书分编加工费5元。
4.若丢失成套的多卷书,按全套价格赔偿,或丢失单册价格的2-5倍赔偿。剩余各册仍归本馆所有。
5.珍贵的中外文书刊及工具书损坏或丢失,应按原价的5倍赔偿。
6.期刊的合订本应按各期书价的原价赔偿。
二、电脑等电器设备损坏
电脑等电器设备损坏,视损坏程度赔偿50-5000元,损坏严重,无法继续使用,则按原价赔偿。
三、办公桌椅损坏
办公桌座椅划伤、污损,视损坏程度赔偿30-300元,严重损坏,无法修复的按原价赔偿。
重庆鲁能巴蜀中学图书馆
二〇一五年三月
重庆市巴蜀中学校 办公室电话:023-63002371 招生咨询电话:023-63002629 学校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北区路51号 邮编:400013 版权所有 巴蜀中学 渝ICP备11004221 ENGLISH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