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校开展“宪法宣传周”活动

日期:2014-12-01 17:14 点击数:24615 

(巴蜀网  李林)为迎接12月4日第一个“国家宪法日”,利用好“宪法日”增强中学生法治意识,我校办公室、团委联系了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的检察官,利用本周时间,开展“宪法宣传周”系列活动。

12月1日,市检察院一分院的检察官们来到我校参加启动仪式。校长助理汪红霞在仪式上致辞,她结合中学生实际情况,向全校同学强调了法律的重要性、必要性。一分院党组成员、副巡视员、青年联合会主席胡建云仪式上做了《当代中学生与法治》的主题演讲。他号召全体巴蜀学子知法、懂法、用法、护法,不仅要利用法律保护自己,还要借助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,争做时代法治先锋。

随后,一分院的检察官以及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来到行政楼会议室,与校长王国华、校长助理汪红霞、学生处主任李兵及我校学生代表座谈,就与基础教育和中学生紧密相关的法律问题相互交流。会后,一分院的检察官们还向我校赠送了法律宣传相关自编读物。

在接下来的一周,我校将继续开展“法治宣传签名活动”“宪法宣传展”“人大代表法律调研”“法律知识调查问卷”等活动。

“法者,天下之准绳也。”在21世纪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,我们不仅要重视科学文化素质,更要培养较强的法治意识,利用好法律,促进社会进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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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秋十月,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京召开,把法治中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。

从提出“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,全面推进依法治国”,到明确“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,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”,这充分体现了法律,特别是宪法在我们国家生活中的重要作用。

在今年11月初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,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,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。今年的12月4日,就是我国的第一个“国家宪法日”。

为此,教育部就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,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,在中小学设立法制知识课程,大力推进中小学进出教育阶段的普法教育。

而我们重庆早在2012年,市教委就明确提出要强化中学生法治建设。2013年秋季开学时,市教委又进一步明确了中学生法治课程的基本内容,主要包括学习宪法、刑法、民法、未成年人保护法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、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知识等。

今年,市教委要求每位中学生必须学习了解《宪法》。通过对宪法的学习,我们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,认识违法犯罪的危害,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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