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能职责
财务科是学校行政职能部门,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、参与学校各项经济活动等工作。具体职责如下:
一、负责按照国家的财政、财务会计制度,对学校的一切经济活动实施管理、核算、反映、监督,围绕学校发展目标,夯实财务基础工作,提升财务执行力,优化财务管理流程。
二、负责按照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、教代会及时编报年度财务预算和年终财务决算,按月向上级财务部门报送会计报表;真实地反映和监督事业经费的收支执行情况,按时编制会计报表。
三、负责学校日常的会计核算工作。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的业务事项,定期进行银行存款、现金及往来款项的核对工作,做到账证、账账、账表相符,做好各种凭证的管理工作,定期整理、立卷、归档。
四、负责依照会计制度及时准确地进行记账、算账、报账、结账等日常财务工作。加强经费核算,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、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、合理性进行监督,防范学校财务风险。
五、负责做好学杂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。做好收费项目的立项、公示,票据收发、核验及管理,财务软件、收费软件的日常维护,及时做好上缴财政专户和资金回拨工作,增强学校经费自给能力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
六、负责设立辅助明细账,对学校的各类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管理,做到专款专用,不挤占、不挪用,严格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资金,做好资金监督工作。
七、负责会计档案与财务文书档案的管理。依据国家财政部、国家档案局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》实施整理、装订、立卷、归档、保管等工作;确保会计档案安全、完整并有效利用;根据文书档案管理的要求,进行文件的传阅并对文书档案定期整理、装订,加强保管,充分发挥其作用。
八、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日常账务核算,负责固定资产财务数据的日常管理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资产清理,根据清理结果履行报废程序。按照各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,定期按时准确地完成资产数据的上报工作,维护学校国有资产安全、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。
九、负责加强财务管理,做好财务数据分析,及时向校长会提供预算执行情况、资金使用情况等真实的会计信息,为校长会的部分决策提供财务数据支撑,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管理中的问题,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。协助校长严格执行财经纪律,实施财务监督,以维护学校各项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的完整。
十、负责按时核算教职工绩效工资,及时发放教职工工资、奖金及各种津贴,按规定及时、足额地缴纳教职工的各项保险基金、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收入所得税。
十一、负责接受财政、物价、税务、审计等各个外部职能部门不定期的检查、审计工作,做好接待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做好检查工作,保证提供真实、合法、完整的会计资料及相关经济资料。
十二、负责制定学校的财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,不定期组织学校财务人员进行政策学习、业务培训,提高财务室全体员工的整体业务水平。
十三、完成学校的其他工作,配合学校内部各个职能部门做好财务相关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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