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工作室管理,使成员了解工作规范和工作制度,特制定本条例:
1. 工作室宗旨:
为培养具有求真务实、开拓创新、勇于奉献的一流德育工作者;为培养积极乐观、刻苦钻研、综合力强的一流学子。本工作室,以名师为典范,以“善、雅、志”为目标,立足学生,辐射教师,积极发现并解决德育工作中的问题、难题,探索德育工作的新方法、新形式、新手段,努力提高德育科研能力,不断增强德育工作的主动性、针对性和实效性。引导、鼓励中青年教师积极投身德育工作,将德育从“班主任”责任带动到每个课堂、每个教师;打造行动力与探究力相统一的金牌班主任团队,开设师生互动的探究性课程,为学校的德育工作添光增彩。
2. 成员职责:
(1) 以工作室为荣,珍惜每一次学习机会,对每一次活动不无故缺席、迟到、早退。
(2) 各成员应自觉提高职业道德素养,以《教师法》为准绳,以 “正己、敬业、爱生、奉献”为师德修养目标,以身作则,积极打造师德示范,育人标兵。
(3) 立足实践,以学生为对象,各成员应站稳课堂。主动承担学校班主任工作,在非班主任岗位也应积极承担德育工作,真正做到以德育人。
(4) 名师牵头,各成员主动发掘德育工作案例和难题、展开探究、加强交流和学习;积极承担工作室任务,提升科研意识和实践能力,共同打造工作室成果。
(5) 各成员应重视自身的学习和完善,把握和争取每一次学习机会,不断加强继续教育,打造学习型教师。、
(6) 德育根植于学生,各成员要以学生为本,建立有效的师生关系,探索师生、生生的互动学习模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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