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班级组织20人以上活动的要向学校德育主任报《安全预案》,未经审批的活动不准进行。学校组织20人以上的外出活动,要报校长批准,并有活动负责人作出《安全预案》。凡全校性活动,申报的《安全预案》要经校长审批。
2. 《安全预案》包括活动的时间、地点、内容、目的、人员及组织、组织者、活动过程中安全措施等。
3. 活动组织者要对活动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。
4. 活动组织者要向参加活动的师生,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。
5. 组织校内外大型活动或体育活动时,带队教师或体育教师要讲清活动应注意事项,进行好安全教育。大型体育活动前要带领做好准备活动。
6. 凡大型活动应安排医务人员到场,以便紧急救护,并要求班主任跟班,维持活动的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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